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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统计局: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市府办印发了《江门市落实“六稳”政策措施清单(第二批)》(市府办办文编号:工业217),其中第14项要求“延续‘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对2019年新上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奖励,探索从8月开始根据提供新上规企业名单,逐月直接兑现奖励资金。”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企业对象
2019年新入统上规工业企业,入统上规工业企业名单由属地统计部门提供。
二、奖励企业方式
3月-8月期间已入统上规企业,将集中在9月一次直接兑现奖励资金。9月-12月期间新入统上规企业将按入统上规时间逐月直接兑现奖励资金。
三、奖励标准
根据市政府“延续‘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对2019年新上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奖励”精神,对2019年新入统上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资金来源
根据市政府“延续‘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对2019年新上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奖励”精神,奖励资金由江门市本级、各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五、奖励资金发放程序
各市(区)统计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逐月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上月新入统升规企业名单,各市(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在每月1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各市(区)名单汇总后报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照奖励资金负担比例将奖励资金逐月划拨各市(区),各市(区)按程序将资金划拨至企业。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统计局
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 谭毅敏,电话:3279751;市财政局 范志平,电话:3501961;市统计局 梁艳芳,电话:327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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