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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南宁市区各宾馆饭店:
为做好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16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的接待服务工作,防止“两会”期间南宁市宾馆客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两会”期间对南宁市区内的所有宾馆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目前南宁市宾馆客房市场价格水平和“两会”期间供求状况,并考虑各宾馆饭店为提高接待水平进行宾馆改造的投入情况,对不同星级宾馆不同类型的客房价格实行不同的限价水平:
(一)南宁市宾馆客房价格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所公布的客房最高限价已包含各种客房综合服务费、附加费、基金等,各宾馆不能在客房最高限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等费用。
(三)在客房最高限价以内,各宾馆客房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二、除客房最高限价外,宾馆的其他各类服务费、代办费,按限价文件下达之日的标准执行,不能提高。
三、各宾馆要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认真做好客房价格、服务费、代办费、商品价格等明码标价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四、最高限价执行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
附件:“两会”期间南宁市宾馆各类客房最高限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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