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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和名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钢: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科技〔2019〕59号)的相关规定,省工信厅将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并对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技术中心开展名称调整工作,现将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厅要求组织所属企业报送相关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单位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学习《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按评分标准认真填报,70分以下为不及格,取消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企业更名需要报纸质材料,没有更名的只报电子版,各单位汇总报市工信局。
9月25日前报市工信局科技人才科。
联系人: 包洪 42218108 邮箱:bxjwkjc221@163.com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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