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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大渡口区黄角堡公交站场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请项目业主、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开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建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请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负责内设机构:地质矿产科
联系人:田锋
联系电话:023-68839845
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6日
附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公告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黄角堡公交站场建设场地 |
所在区县 |
大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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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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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 |
重庆607勘察实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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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杨福荣等 |
评审时间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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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认定时间 |
20190911 |
监督电话 |
023-6855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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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认定结论: 1、适宜性结论 拟建场地适宜拟建工程项目建设。 2、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采用放坡处理或重力式挡墙支档。 3、审查认定意见 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适宜拟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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