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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府办发〔201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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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云阳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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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重庆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示范城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云阳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覃昌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晓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晓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毅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主任
赵明华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锋县教委主任
刘树林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黄文武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明县财政局局长
李珉卿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亿峰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泽江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陈宗亮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晏永久县交通局局长
林冬利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陈洪荣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熊德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兴琼县扶贫办主任
谭可县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李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黄世忠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孙兆宏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宋国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路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彭智明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
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设配套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实施。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大数据发展局,由谭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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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a0xa0
2019年8月2日xa0 xa0x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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