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 2019年度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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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分局: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19年度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7月31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19年度环保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督促开展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函》(临纪函[2019]15号)的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底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2019年度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保障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厘清整治责任,明确整治方式,通过专项整治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工作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临汾市生态环境系统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永芳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陈贵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邓明生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

姚 祥 市生态环境局正处级干部

市生态环境局其他局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2019年度重点整治专题及责任分工

2017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了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继对建设项目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监测数据造假、环保资金使用、环境监管执法、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审批和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通过对以上问题整改的“回头看”,在充分调研排查的基础上,局党组明确了2019年度两大重点整治问题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环境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滥用执法裁量权问题

重点对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搞吃拿卡要、收受被处罚对象礼金礼品和吃请、不文明执法、有损环保形象问题;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进行,或违反办案程序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则重罚等问题;企业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监管人员执法不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市局有关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二)整治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

重点对窗口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向群众解释政策不耐心,资料口径标准不统一,未做到“一口清”、“一次明”,环保政策宣传不及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等问题进行深刻自查。认真整改落实,制定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配合单位:市局有关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7月30日—8月15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机构,深入研究,认真分析,找准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明确负责领导、明确专办人员。市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方案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8月16日—9月5日)。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专人认真排查生态环境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自己报、群众揭、上级点等方式,切实找准问题,树立“靶子”,逐一列表、逐项建账。同时要举一反三,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

(三)综合整治(9月6日—11月15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一般问题,加强教育整顿;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小问题、个案性问题解决起来要立竿见影,大问题、复杂问题、系统性问题要迅速突破,边推进、边巩固。整改,既要针对“事”、也要针对“人”,既要整改问题,也要处理责任人。要每月对账销号,年度新的问题线索要查结清零。

(四)建章立制(11月16日-12月20日)。市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问题整改。市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近年以来学习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内容。问题线索台账(附件1)必须于8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组织调度。市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密切配合,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于每月20日前分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2)。

(三)强化整治合力。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廉政教育,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市生态环境系统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调度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把关,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在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纪依规认真向市纪委监委反映,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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