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安全三大提升行动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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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三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达到“七个100%”,即:市场主体资质信息公开100%;质量管理责任人员信息公开100%;风险分级信息公开100%;质量体系认证信息公开100%;网格监管信息公开100%;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公开100%;12315举报电话公开100%。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开达到60%以上。

(二)乳制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力争使17家获证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达到30%,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达到7个100%;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企业生产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建立实施HACP体系的企业达到100%。

(三)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力争使50家获证肉制品生产企业中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达到10%,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达到7个100%;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的企业达到100%;原料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原料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管控持证率达到100%;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企业生产肉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 体系落实率达到100%。

二、主要措施

(一)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持续巩固“五制度一公开一报告”措施成果,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管信息“七个100%”实施公开、做到责任明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督促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共治,坚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抓制度,强化落实意识。保障食品安全建立的“七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之“法”,是《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的具体落实和延伸。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

(三)抓规范,强化规矩意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培训,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抓执行,强化主动意识。省市场监管局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系统”,定期不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要以严管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双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人代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收益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实行从严禁业到终身禁业。

(五)抓实绩,强化为民意识。围绕省委提出的“一优两高”战略,一是依托我省高品质生鲜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等液态乳制品,同时支持发展高品质乳制品。指导督促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自建自控奶源、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冷链储运管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乳制品企业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努力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二是围绕肉制品安全风险与控制方面的“七个”突出问题,即:肉制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达到100%、工艺流程与关键环节控制、设备设施合理布局、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达到100%、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在到100%、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和肉制品追溯体系,努力提升我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三是2019年将5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和7家肉制品生产企业纳入提升高质量、高品质、高附加值自主研发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并用检验报告合格率体现提升研发能力。(企业名单见:附件1.2)。

(六)抓体系,强化质量意识。鼓励大型企业积极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推动大型企业主动实施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22000)、烘烤技术认证(AIB)等,引导大型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内部管理创新、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促进食品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树立食品安全管理行业标杆。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成立“食品生产安全三大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名单以公函的形式上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二)开展督促检查。省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8个市州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基层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省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负责制订推进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指导服务、督导检查、监督抽检,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三大提升行动”量化指标落地见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量化指标没有按期完成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一经核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本项行动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相关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请各地于每月30日前报省局食品生产处。

联系人:王海明  林天骄

联系电话:0971-8277970

电子邮箱:124800753@qq.com


附件:1.青海省乳制品质量生产安全提升企业名单

2.青海省肉制品质量生产安全规范提升企业名单

3.青海省食品生产安全三大提升完成时间推进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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