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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计划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20号)和《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申报的通知》(汕发改函〔2019〕1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现拟对汕尾市公安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综合节能改造项目予以扶持,并予以公示。
(公示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jx/)公示时间为7天,自2019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工信局(节能装备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2日
(联系人:李杰伟,联系电话:337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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