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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4号)、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科人才〔2019〕4号)和《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18〕82号)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或专家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19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初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9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中原学者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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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电话:0371 – 865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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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9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初选结果名单
2.“中原学者”异议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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