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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南省政务服务创先争优评选
表彰项目相关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家和我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务服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务服务中心来文建议对海南省政务服务创先争优评选表彰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表彰事项:将“优秀审批办”、 “优秀审批办主任”、 “政务服务之星”等三项,调整为“政务服务先进单位”、“政务服务优秀工作者”。并将表彰项目名称“海南省政务服务创先争优(两优一星)”调整为“海南省政务服务创先争优(一先一优)”。
二、表彰对象:将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办及工作人员,调整为省直各部门审批办(审批服务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市县政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三、主办单位:将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现就该表彰项目内容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2日—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反映。
联系人:聂莹,联系电话:66729906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九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329277320@qq.com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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