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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6〕4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专家验收,我单位依据专家组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论,现将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投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材料(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材料需签署实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我单位对异议者身份和投诉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对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未书面投诉、书面匿名投诉或者超出公示期投诉的异议,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杏
电 话:0771-4852017
电子邮箱:nnskjxmpgzx@126.com
地 址:南宁市淡村路5号
邮 编:530031
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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