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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91号)要求,在省专项奖励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员名单和事迹材料,经通化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现将获得嘉奖、记功推荐人员及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35-3916639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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