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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少年宫校外教育项目合作公告
垫江县少年宫是垫江唯一的公办校外教育机构。为盘活资源、丰富供给、提升品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校外教育办学机构合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合作机构的确定参照竞争性磋商基本方法进行,最终解释权归垫江少年宫所有。
一、项目名称
垫江县少年宫校外教育项目合作
二、合作时限
2~5年
三、拟合作项目
1.科技类:如机器人、航模、编程、乐高等;
2.传统文化类:如国学、书法、非遗文化等;
3.器乐类:如小提琴等;
4.手工类:如陶泥、烘焙等;
5.棋类:如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国际跳棋等;
6.体育类:如跆拳道、武术、球类运动等。
也可是其他符合少年宫基本功能定位的教育项目,但不得与县少年宫已开设的舞蹈、美术、语言、声乐项目重合。
四、资质条件
1.基础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合格师资和专业技术能力;(4)不得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机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资质:具有县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包括拟合作项目的以下之一证书: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文化部门许可证书或其他许可证书。
3.参加合作磋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
五、合作要求
以下条款,为开展磋商和合作的必要前置条件:
1.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的要求。
2.县少年宫的场地不出租、不出借,合作机构的场地需求由县少年宫按照相对固定、保障需求、统一管理的原则予以保障。教学教务统一管理。合作项目不允许转包。
3.培训费由少年宫统一代收,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额度进行分配。收益总额不足的,少年宫按照约定的最低分配额度提取。培训期间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确需收取的,必须由少年宫书面确认,并由少年宫统一代收。
4. 普通班一般为24人左右,每课时45分钟,每次上课两课时90分钟,每期上课一般为14~16次。需强化训练的项目可适当增加上课次数(不得超过正常上课次数的2倍),小班、精品班、特色班、一对一辅导班等可视情况确定人数,具体由合作双方商定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5. 为体现少年宫公益性特征,合作机构须承诺对家庭困难学生参训费进行减免,减免费总额不超过项目一期收益总额的5%。
6.合作过程中要服从垫江县少年宫安排的社会公益活动,每年需无偿参与5场及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和3场及以上的艺术活动(包含汇报演出)。
7.合作机构所聘教学及工作人员与少年宫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合作机构应培训好教学及工作人员,使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及从业道德,所聘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合作机构自行负责,与县少年宫无任何责任关联。
8.合作机构承诺遵守《垫江县少年宫校外教育项目合作协议》《垫江县少年宫教师管理办法》。
9.如遇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对甲方的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如场地权属变更、法定职责变化等,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响应文件编制
1.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应针对每个大类(或者每个项目)分别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预审文件和评审响应文件构成。
2.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壹份,单独封装并注明,资格文件必须包括拟合作项目的资质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他人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3.评审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格式顺序(详见附件)制作编写,并按序号牢固装订成册,运营方案应单独成册,密封盖章。评审文件须壹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参加机构需认真对照资质要求进行响应,如不符合要求参加磋商,响应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的,响应资料有虚报、谎报的和重大漏项的,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组织实施
1.依法成立评审工作组。
2.报名及标书投递时间。
时间:2019年9月20日8:30至10:00
地点:垫江县图书馆3楼会议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74619735
超出报名时间报名的概不接收。
3.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叁仟元,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指定工作人员,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特殊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参加机构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少年宫签订框架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正式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0日10:00
地点:垫江县图书馆
5.程序
(1)所有响应文件当众启封,评审工作组对每个潜在合作机构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2)评审工作组分别与每个潜在合作机构分别进行磋商。
(3)潜在合作机构当场提交最后方案,提交的二次报价方案中少年宫所分配的比例和最低金额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
(4)根据附件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
(5)根据相同项目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得分高的机构中标。如协商洽谈中未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确定合作机构。
6.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7. 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合作机构需向少年宫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对抗类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拟合作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少年宫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
由于合作机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履约的,少年宫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少年宫有权根据磋商时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方式依次确定合作机构。正常履约的,在合同期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评分表
附件2:校外教育项目合作少年宫分配比例下限及最低分配额度
附件3:收益分配方案格式
附件4:承诺书格式
附件5:合作协议
附件6:教学团队教师管理办法
共青团垫江县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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