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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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各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建设我区科技创新智库,根据《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927号)和《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南川科局发201928号)有关精神,现征集科技创新智库专家。

一、征集对象

聚焦我区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四个重点,征集中医药、铝工业、页岩气、中药材、方竹笋、大树茶、南川米、旅游业等产业领域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个人身份证明职称(学历)、学术成就、专业成就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

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19911日至920日。

人: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 柏君、何明坤

话:71419559

箱:402179894@qq.com

附件:1.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

2.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

2019911

附件1

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时间

学历

健康

状况

职称

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拟申报智库类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学术成果及专业成就

获奖情况

工作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创新服务科初审意见

相关部门会审意见

区科技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推动我区产业迈向专业化、集群化、链条化,提高我区重点产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前瞻性、系统性,聚焦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四个重点,优化产业发展路径方法,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和吸收专家意见,根据《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927号)有关精神,建设我区科技创新智库。

一、智库定义及类别

本方案所称智库是指服务于我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着眼于我区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建立中医药、铝工业、页岩气、中药材、方竹笋、大树茶、南川米、旅游业等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智库,首期建立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智库,其他产业根据发展需要分期分批组建。智库推行首席专家制,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专家不超过10人。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所研究或从事的行业领域符合智库类别领域,且在该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熟悉国内外该产业发展趋势,了解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现状、方向、规律等具有较深研究;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或是知名企业高管、技术总工或是行业协会成员;

(四)参与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咨询活动或政策研究;

(五)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热心科技、经济工作。

三、选聘专家

(一)专家来源。面向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入库等方式征集专家,创新服务科根据申报材料和入库专家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二)专家确定。邀请相关部门会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专家人选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把熟悉整个产业链条、在业内具有较高权威、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家确定为首席专家。专家人选确定后在政府门户网上对外公布。

(三)专家聘任。以我局名义向受聘专家发文,颁发电子聘书,并与专家签订年度任务书,聘期为一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续聘,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专家工作任务

(一)产业创新发展技术路径研究和咨询。智库专家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和自身专业优势,自己选题或接受任务,通过专题调研、专题研讨等形式,每年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咨询报告,为区委、政府提出科学咨询意见。首席专家要适时召集本智库其他专家到南川开展调研、研讨等活动,并围绕整个产业链发展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咨询报告

(二)开展技术研发辅导和技术推广服务。根据专家所属产业领域,实行一对一联系指导区内企业或乡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行或乡镇行活动,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为乡镇解决中药材、方竹笋、南川米等农业产业技术问题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

(三)完成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发挥专家联系广泛的优势,协助我区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交流合作,帮助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应邀参加区级科技项目评审;应邀参加区科技人才联谊活动,为企业技术总工开展专题讲座、科技调研等活动;应邀为区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授课;开展区委政府提出的有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等。

五、专家退出

受聘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专家库:

(一)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

(二)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六、劳动报酬

(一)专家聘金专家受聘期限内每年发放聘金5000元。首席专家聘金根据联系产业需要,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二)工作经费。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应邀参加我局组织安排的调研、授课、咨询等活动,参加人员由我局统一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并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发放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创新服务科专门负责智库建设和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局党组会报告本年度智库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意见。

(二)加强绩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专家工作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意见,并作为专家续聘以及确定首席专家聘金依据。适时梳理汇总专家有关成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个科室要发挥好沟通、协调、组织作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发挥专家作用,提升我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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