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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水平建设我区科技创新智库,根据《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9〕27号)和《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南川科局发〔2019〕28号)有关精神,现征集科技创新智库专家。
一、征集对象
聚焦我区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四个重点”,征集中医药、铝工业、页岩气、中药材、方竹笋、大树茶、南川米、旅游业等产业领域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个人身份证明、职称(学历)、学术成就、专业成就、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联系人: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 柏君、何明坤
电 话:71419559
邮箱:402179894@qq.com。
附件:1.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
2.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
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学历 | 健康 状况 | |||
职称 | 专业领域 | ||||
联系电话 | 拟申报智库类别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个 人 简 历 | |||||
主要学术成果及专业成就 | |||||
获奖情况 | |||||
工作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创新服务科初审意见 | |||||
相关部门会审意见 | |||||
区科技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区产业迈向专业化、集群化、链条化,提高我区重点产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前瞻性、系统性,聚焦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四个重点”,优化产业发展路径方法,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和吸收专家意见,根据《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9〕27号)有关精神,建设我区科技创新智库。
一、智库定义及类别
本方案所称智库是指服务于我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着眼于我区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建立中医药、铝工业、页岩气、中药材、方竹笋、大树茶、南川米、旅游业等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智库,首期建立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智库,其他产业根据发展需要分期分批组建。智库推行首席专家制,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专家不超过10人。
二、入库专家的条件
(一)所研究或从事的行业领域符合智库类别领域,且在该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熟悉国内外该产业发展趋势,了解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现状、方向、规律等具有较深研究;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或是知名企业高管、技术总工或是行业协会成员;
(四)参与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咨询活动或政策研究;
(五)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热心科技、经济工作。
三、选聘专家
(一)专家来源。面向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入库等方式征集专家,创新服务科根据申报材料和入库专家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二)专家确定。邀请相关部门会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专家人选。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把熟悉整个产业链条、在业内具有较高权威、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家确定为首席专家。专家人选确定后在政府门户网上对外公布。
(三)专家聘任。以我局名义向受聘专家发文,颁发电子聘书,并与专家签订年度任务书,聘期为一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续聘,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专家工作任务
(一)产业创新发展技术路径研究和咨询。智库专家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和自身专业优势,自己选题或接受任务,通过专题调研、专题研讨等形式,每年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咨询报告,为区委、政府提出科学咨询意见。首席专家要适时召集本智库其他专家到南川开展调研、研讨等活动,并围绕整个产业链发展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咨询报告。
(二)开展技术研发辅导和技术推广服务。根据专家所属产业领域,实行“一对一”联系指导区内企业或乡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行或乡镇行活动,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为乡镇解决中药材、方竹笋、南川米等农业产业技术问题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
(三)完成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发挥专家联系广泛的优势,协助我区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交流合作,帮助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应邀参加区级科技项目评审;应邀参加区科技人才联谊活动,为企业技术总工开展专题讲座、科技调研等活动;应邀为区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授课;开展区委政府提出的有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等。
五、专家退出
受聘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专家库:
(一)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
(二)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六、劳动报酬
(一)专家聘金。专家受聘期限内每年发放聘金5000元。首席专家聘金根据联系产业需要,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二)工作经费。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应邀参加我局组织安排的调研、授课、咨询等活动,参加人员由我局统一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并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发放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创新服务科专门负责智库建设和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局党组会报告本年度智库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意见。
(二)加强绩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专家工作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意见,并作为专家续聘以及确定首席专家聘金依据。适时梳理汇总专家有关成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个科室要发挥好沟通、协调、组织作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发挥专家作用,提升我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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