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川工业园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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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青市监南听〔2019〕1 号


青海危通物流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企业连续2017、2018年度未依法报送年报,经园区税务局核查确认你企业也未进行纳税申报且查无下落,我局执法人员到你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住所(场所)没有你企业,房屋所有人或出租人也同时证明你企业不在该住所(场所)办公经营,证实你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你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拟吊销你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 权利。


联系人:石霞、宋蕊丽 联系电话:0971-6278528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川工业园区分局

(印 章)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本文书一式      份,      份送达,一份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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