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三年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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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三年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 近日,海南发布《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丽芳对有关政策举措进行了解读。

王丽芳介绍,随着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加快,特别是围绕海南三大产业类型、十大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需求和创业需要,劳动者对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愿望更加强烈,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不够广泛、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因此,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提升技能、成才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就业质量、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举措。

海南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达到什么目标?2019年的目标是什么?

王丽芳:根据国家指标和海南实际情况,《实施方案》明确海南的具体目标为“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技能劳动者7.5万人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2.25万人以上。”

《实施方案》的主要政策涉及哪些内容?共有多少条?

王丽芳:《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就业群体、围绕重点行业,推动劳动者整体素质提升,共三部分22条内容。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主要政策,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其中,第二部分主要政策共有18条,分为“加大对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培训力度”“加强培训主体的能力建设”“创新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加强资金支持和监管”四个部分。

《实施方案》对企业而言有哪些利好政策?

王丽芳:在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用工实际,按照“谁使用谁培训”的原则,支持企业对其职工组织实施岗位技能培训。在海南原有政策基础上,一是将企业培训范围由新录用的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七类人员,扩大到企业所有职工;二是将企业可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扩大到培养技师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由不高于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提高至100%。同时,结合海南企业缺乏培训资金、培训能力弱的“痛点”,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体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不低于5000元/人、7000元/人的补贴。

王丽芳:在引进人才方面,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技能人才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费3个月以上社保的,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补助标准的20%给予企业补贴,但要注意的是,该补贴不与《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第7条重复享受。《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化工、矿山等高危或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要严格执行安排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实施方案》在鼓励职业院校等培训主体开展培训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呢?

王丽芳: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整合全省职业院校现有资源,支持职业院校将实训设备向社会全面开放,并收取实训耗材和管理服务等基本费用。同时,为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允许职业院校将补贴性培训和鉴定收入的20%计入次年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此外,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对于培训对象《实施方案》有哪些鼓励措施呢?

王丽芳:加大对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力度。一是继续面向贫困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以及职业农民等群体,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海南现有政策给予补贴。二是对新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证书的海南企业职工,按高级技师6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三是明确对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的,项目委托单位可先行拨付不高于30%的培训补贴资金给项目实施单位。

王丽芳: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国家24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破除地域、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且每人每年享受补贴的次数由1次调整至分别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时,加大对就业特殊群体的培训支持,以及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培训,给予市县确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的自主权,允许其根据需要和财力水平上调补贴标准,但相关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实施方案》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丽芳: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训什么”(培训内容);二是“谁要培训”(培训需求)。培训内容是由培训需求决定的。培训需求来自两个方面: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的用人需求。为进一步解决目前我省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纳入职业技能课程内容,围绕重点产业需求和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酒店餐饮、信息通信等就业技能培训。同时提出,推行“互联网+”等培训形式,推进“共享培训”,以进一步实现海南职业培训资源共享。同时提出要完善职业(工种)题库资源,并向社会公布部分题库资源。

《实施方案》围绕“培训谁、谁培训、培训什么”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在资金方面有何保障呢?

王丽芳:为确保提升行动的有效实施,在筹资渠道方面,《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扶贫基金、部门预算、地方人才经费、行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2019-2021年,从海南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7.3亿元设立转账,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海南提升行动的实施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在资金供给上,为用足、用好政策,《实施方案》提出调整就业补助资金结构,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予以支持,对政策宣传、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纳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如何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呢?

王丽芳:为保障海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有序推进,《实施方案》共提出4条保障措施,一是对照国家工作协调机制,提出在海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届时,各级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公共机构将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或完善申请各类补贴的具体经办流程。二是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提出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流程,明确了培训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三是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进一步夯实责任,《实施方案》已对各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按年度进行了任务分解。四是提出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政策解读及推送力度,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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