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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70708728
传真电话:023-70708728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408200
一、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丰都国际建材家居城三期 |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组团C6-04/02、C6-02/02地块 | 丰都县五宝商贾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港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三期工程包括:2#天街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12528.92m2,其中地上8452.94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4075.98m2,设有地下停车位99个,功能定位为建材商业、银行、休闲娱乐、便利店等,不涉及餐饮业入驻。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生活垃圾:设置的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废油脂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理统一收集处理;厨余采用有盖的专用容器(有盖塑料桶、箱等)单独收集,每日定时交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包装废物:由物业或由各商铺业主自行收集后外卖;污泥,定期对各个生化池进行清掏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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