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万古府发〔2018〕33号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为推进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要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己任,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动员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镇卫计办要采取宣传窗、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普及献血科学知识。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落实。
(四)严格奖惩措施。对组织措施得力,全面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每完成一例予以适当的营养补助费;对组织措施不力,未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的,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外,年终,镇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相应加减分计入绩效目标考核。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