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组织申报2019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

资讯中心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25

24

2019-09
       为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重庆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根据《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发〔2019〕80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今(2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的通知》。小龙为你整理了相关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企业看过来:

       申报条件

       1. 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2. 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进行了研究开发费用报统。

       3. 企业已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2018年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研发准备金备案平台上完成备案。

       5. 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6. 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我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照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助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申报资料

        1. 《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2. 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3. 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交的相关表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或《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

        4. 相关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及补助程序

         1. 申报通知的发布。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申报通知。

         2. 企业申报流程及要求。申报单位在2019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到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报送到产业主管部门)。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申报。

         3. 初审。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统计部门对企业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经济信息委。

         4. 复核。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和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对汇总的企业研发投入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5. 确定补助计划。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复核结果确定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拟补助计划。

         6. 网上公示。市经济信息委对经审定的拟补助计划按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分别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文件。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启动核查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 资金拨付。市级补助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统一下达区县财政,区县财政收到文件后30天内拨付到相关企业。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