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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按照《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6〕46号)、《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教〔2016〕6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市人社局决定组成专家检查组,对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等5家技工院校提升办学能力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2018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阶段(2019年9月18日前)。各项目单位开展自查,并于9月18日(星期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2.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件(一式8份)汇报时提供,电子版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市级验收阶段(2019年9月19至20日)。市人社局组成专家组,赴各项目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形成验收报告。
9月19日上午: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9月19日下午: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校;
9月20日上午: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9月20日下午: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二、验收依据和程序
(一)文件依据
1.《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6〕46号);
2.《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教〔2016〕65号)。
(二)验收程序
1.听取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汇报;
2.校长及相关人员回答专家提问;
3.查阅项目建设材料;
4.现场评估,生成检查报告;
5.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项目单位参会人员
办学主管部门负责人、学校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三、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2018年度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化水平提升、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提升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等方面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规定的内容。
(二)项目管理情况。检查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项目。
(三)2018年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情况、市财政补助资金及行业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资金用途是否合理、资金使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
(四)2018年度项目产出情况。检查项目阶段性目标和终结性目标的实施情况,围绕项目单位申报的《任务书》所列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指导各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和成果,查找和解决问题,确保建设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做好自查。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把验收工作作为总结成果、锻炼队伍的过程,全面体现教职工参与项目建设的情况。
(三)及时整改。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此次验收工作的情况,对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全面整改。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马晨
联系电话:83218419、13516131983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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