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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江西省龙虎山铭辉射击综合园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鹰潭龙虎山镇鱼塘村 |
建设单位 |
江西龙虎山铭辉射击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绿晟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省龙虎山铭辉射击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龙虎山镇鱼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8°4′23.77′′、东经116°56′17.29′′)。项目占地约163333.3m2,厂址东面为山地和林地,南面为农田和苗木种植基地,西面为苗木基地和山地,北面为山林地和农田。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接待大楼、综合楼、游客接待区、室外射击区、卡丁车车库、户外扩展区和蔬菜采摘基地等,配套建设教练员宿舍、停车场等公用辅助工程及“三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打造以观光、休闲、培训、度假/娱乐于一体的休闲度假胜地,预计接待游客量约180人/天。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通过定期委外维护和保养车辆,对道路进行绿化美化工程设计等措施,卡丁车外排汽车尾气应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外排油烟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浓度限值,处理后的废气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泥砂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泥砂废水经废水沉砂(泥)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处理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菜地和经济林地灌溉。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施工作业区远离北面居民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等措施,能够减轻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游客游览和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射击场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通过建筑声学设计减低射击时直达声和合理控制混响声以及消除有害反射声对听闻的干扰,射击馆采用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卡丁车道路采用多空袭沥青降噪路面,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同时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方、混凝土废料和砖块全部由渣土运输车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钢筋、钢板下脚料等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弹壳、废箭头和飞盘、废包装、废轮胎、废枝叶以及生活垃圾。废箭头和飞盘、废包装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废轮胎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弹壳由公安部门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废枝叶和生活垃圾定期有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0m2)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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