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作用,根据《赣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赣市发改服务字〔2017〕1262号)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部门审查、专家评审、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2019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方案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24日前向市发改委服务业科、市财政局经建科反映。
市发改委服务业科:罗文春, 8391906,市政中心主楼1406房。邮箱:gzfgwfwy@163.com。
市财政局经建科:郑业平,8132969,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市财政局605房。邮箱:gzczjjk@163.com。
附件:赣州市2019年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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