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倡导文明健康祭祀。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卫生、文明环保的祭奠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扫除思想雾霾,让精神家园清明起来,形成廉洁过清明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顶岗现象发生,坚决禁止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紧急敏感信息报告的要求,接报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敏感信息,要迅速准确掌握情况,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因值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局党组将根据情况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四、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
节日期间,局党组将持续不断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并点名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监督电话: 3177692 2159889
2019年4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