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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7 号)精神,加快应收账款融资试点,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中小〔2019〕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信厅关于下发2019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度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南平市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福建省内中小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并实际放款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福建省内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若资金额度不足,则按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奖励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三)核心企业在线确认证明材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记、应收上传确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等相关截图);
(四)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应收账款融资贷款合同 。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于银行放贷后2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工信、财政部门。
(二)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及涉黑涉恶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后联文上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市本级企业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查。
(三)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流程如下:1.访问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fujian.gov.cn);2.首页右下角“特色服务”->“惠企政策项目管理”;3.然后点击“项目申报入口”;4.新用户点击“注册账号”;5.登录后在“我的主页”找到要申报的项目,点击“填写申报材料”;6.填写信息、上载附件都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属地选择县市工信局初审,属市本级企业选择市工信局初审。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
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相关项目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要求,请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翁秋明 8832447
市财政局:吴晓晋 8834966
邮 箱:npjmw@126.com
附件:1.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3.2019年度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请表
4.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下载:附件1、2、3、4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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