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
产品
采购
企业
关于申报“2019年度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房租补贴政策”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的通知要求,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的,公司成立不满3年的,可享受房租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注册纳税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成果权属清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
2、科技成果完成人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二、扶持标准
根据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的50%连续三年(企业成立后实际发生房租的前三年)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以租金水平不高于周边同类物业为标准,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我要申报”/申报新项目,选择“科技政策”/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申报/5鼓励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进行项目申报。
2、科委审核。申报单位提请申报后科委进行审核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全年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证明科技成果权属或职务成果情况的相关资料,已申请专利的提供专利授权书等证明,未申请专利的提供科技成果立项资料(成果完成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3、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职务发明人在高校、科研院所(曾)在职证明;
4、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和产业化等的相关转化证明;
5、证明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企业持股比例的相关材料;
6、房屋租赁合同;
7、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
(三)受理及审核
全年受理。
(四)申报咨询
区科委成果转化科 莘西路376号305
联 系 人:张思怡、徐 晖
联系电话:64986317、64986169
(五)系统技术咨询
申报中系统出现问题,请联系刘明,电话13816070542。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