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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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生态环境部门: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1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16号)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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