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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的有关要求,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项目(二期)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公示程序,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项目(二期)产能置换方案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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