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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限值要求,山东宝祥玻璃有限公司对玻璃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将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时间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山东宝祥玻璃有限公司改造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9月29日。
在升级改造期间,该企业将按照制定方案组织生产,最大程度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如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检维修等相关信息,依法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如有相关环境问题或线索,请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局及区县生态局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3183853(市生态环境局)
4252684(博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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