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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解决部分专家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的不公平问题,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期,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与使用的通知》(鲁财采〔2019〕44号),通知对专家选聘、专家学习、使用权限、专家评审信息公开、劳务报酬、履职评价、专家库解锁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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