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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入围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代理机构入围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比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比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入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入围;
2.2.代理招标服务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编制,开、评标会议的组织等所有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不含技术要求的编制);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600万元以上3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3 申请人须在“宁夏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系统”名录库中备案;
3.4 在银川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3.5 拥有10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3.6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打印结果(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 2018年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基础信息汇总表”文件中未被通报);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7日每日9:00-12:00(5月5日下午14:30分后领取),14:30-17:30,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409)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并携带一份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宁夏环境保护网(http://sthjt.n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郎勇设
联系电话:0951- 8688633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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