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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规范我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申报认定、考评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关于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认定和综合评价的相关规定,省商务厅近期印发了《贵州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示范认定工作。
服务外包是科技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的新兴产业,具有信息化、专业化、国际化等特点。近年来,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较快,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育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尤其是贵阳、贵安、遵义等地在交通设施、产业基础、人力成本、气候环境等领域的比较优势逐步显现,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尤其是大数据服务外包潜力巨大,需要打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示范和引领全省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
近期出台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企业的基本概念,申报认定和考评管理应坚持的原则,其中将认定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不超过10个,示范园区不超过20个,示范企业不超过30个。
《认定管理办法》共6章、24条。第一章:总则(第1至4条),主要明确了《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企业的基本概念,申报认定和考评管理应坚持的原则,以及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企业的数量等。第二章:申报条件(第5至7条),按照“全面系统、实绩主导,区别差异、分级评定”的原则,分别明确了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三章:申报材料(第8至10条),分别明确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申报的需要提交的材料。第四章:评审和认定(第11至14条),主要规定了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评审和审批认定的程序、权限、要求和责任单位等。第五章:考评与管理(第15至21条),明确了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示范企业考评的时间、内容、方式、结果运用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等。第六章:附则(第22至24条),明确了《认定管理办法》解释单位、修改要求和生效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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