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建立和完善药品标准体系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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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根据生产品种的情况研究药品标准,并通过建立药品注册标准增强市场优势。客观上讲,药品注册标准起到了促进上市药品技术进步的作用。因此,需要对我国的药品标准及药品注册标准进行深入的研究,不断完善和丰富其内涵和外延,从而创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标准体系。

药品质量的实质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关于质量的定义是指产品或作业所具有的,能用于鉴别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切特性或性能。产品质量指的是产品能够满足社会与人的需要所具备的那些自然属性或特性,也就是使用价值。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属产品的一类,药品的使用价值就是临床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亦即药品质量。

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一般通过药物临床试验以及临床应用获得,从而固化药品质量。如原研药,一般具有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支持,特别是参比制剂,从而固化质量,并作为仿制药的比较基准。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一般不用于常规检验和判定药品质量,而是通过对固化药品质量的药品表现出的理化指标,如性状、组分鉴别、含量(效价)、杂质、pH值等的检测,在一定程度上关联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上述指标也被称为药品的代用质量指标,故常用药品的代用质量指标来反映药品的质量,桥接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药品标准的作用

关于标准,《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一是衡量事物的准则;二是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而将具有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固化质量的药品代用质量指标用合适的检验方法固定下来,加上其他的技术要求,就成其为药品质量标准。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国家药品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伴随药品的生命周期,贯穿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是生产过程管控和制订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制作标签及说明书的主要依据,其主要项目包括药品名称、处方、制法、组分鉴别、杂质检查、剂型项目检查、含量测定、适应证/功能主治、用法与用量、规格、贮藏等项。如在生产环节,药品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原辅料、包装材料要进行适应性验证和审计;中间体(半成品)经检验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成品经审核及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在流通环节,药品标准主要用于验收,而非检验,该环节重点关注的是药品的性状、贮藏要求、标签、说明书等。在使用环节,除参照药品流通环节的适用内容外,药品标准中适应证/功能主治等,对临床仅有指导作用,而非强制性的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凡例第十九条规定,类别系按药品的主要作用与主要用途或学科的归属划分,不排除在临床实践的基础上作其他类别药物使用。而一部凡例第二十六条“功能与主治”项下的规定,一般是按中医或民族医学的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对饮片所作的概括描述;天然药物以适应证形式表述。此项内容作为临床用药指导。因而,全面准确理解和认识药品标准,分清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环节的适用和要求,有利于保障各部门、各环节的权益,强化其责任,使药品标准正确地执行落实。

药品的注册标准

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药品注册标准的定义可以看出,药品注册标准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标准,具有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双重属性。

但由于药品注册标准具有企业标准属性,仅适用于特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及特定的药品,可能涉及药品的知识产权及相应的技术秘密,即药品注册批件载明的药品及企业,其他企业生产的同品种不能用此注册标准评判质量,因此,企业可根据各自的生产技术条件、知识产权提出其注册标准,以寻找药品质量的差异,确定产品在市场上的立足点和卖点。

国家药品标准包括药典、部颁、局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查询国家药监局数据库可以发现,目前,我国有16万多个批准文号约20000个国产上市药品品种,所以,相应的药品标准至少有20000个,加上同品种的不同药品注册标准,预计药品标准在25000个以上,而且每年以上百个标准的数量递增,给药品标准的管理、查询及适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充分采用信息技术,建立药品标准数据库,确立适宜的公开方式,方可有效解决标准的查询及监督管理的应用问题。

同时,药品注册标准不能无限制地增加,需要对药品注册标准加强管理。笔者建议,在法律框架下改进药品标准工作,建立药品注册标准更新废止机制,利用药典改版,部颁、局颁标准提高行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对药品的注册标准进行甄别,低于通用标准的,要求企业执行统一发布的药品标准,并在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上载明,废止相应的药品注册标准。同时,结合药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工作,对企业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执行的药品标准进行检查,审查企业执行标准是否正确,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高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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