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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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了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省政府对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121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国务院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支持融资担保业发展的重要作用20158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20178月国务院公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20184月银保监会会同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银保监发〔20181号)201512月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8号),明确提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鼓励、支持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因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辽阳市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任务要求,在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此稿。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加快构建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引导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推动政银企担合作,形成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市场合作机制,融资担保能力达到100亿元以上,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基本原则:一是明确政府主导原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坚持依法合规原则。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1.积极培育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辽阳财发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进行增资扩股,重组设立一家全市性资本实力较强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建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运行联席会议审查(核)制度。2.发展壮大政策服务融资担保机构。辽阳财政融资担保中心为主体,主要承担政策性、公益性融资担保业务。3.支持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创新发展。支持民营、国有控股参股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增资扩股、开展兼并重组,通过政府注资引入政府信用,探索混合所有制模式4.推进与辽宁政融担保中心合作。组织各县(市)区特别是辽阳县、灯塔市加大项目储备和推进力度,充分利用辽宁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各市和县域的担保服务。5.支持市国资公司开展企业间互保业务。加快市国资公司注入资产工作进度,提高市国资公司以实物资产开展担保服务的能力。6.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1.明晰各县(市)区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落实财税、抵质押登记等融资担保支持政策。3.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建设。4.促进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加强融资担保行业信用管理。


文件链接:关于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陈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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