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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jhb.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3835507@qq.com,传真:47589592。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40226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吉之星汽车4S店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
重庆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珠峰汽车之家已建商业用房建设“重庆吉之星汽车4S店”项目,主要从事吉利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车1200辆,保养车辆4800辆,维修车辆1200辆(喷漆车辆约800辆)。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气: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由于保养车辆有限,平均每天检测、维修及运行车辆较少,污染物产生量很小,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焊接产生的焊烟,采用CO2保护焊,焊条使用量较小,为不定期使用,产生的烟尘量较少,通过加强通风,达到《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1-2016)标准限值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的打磨产生的粉尘,采用干研磨工艺,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购买了费斯托移动式干磨系统,其自带干磨专业级集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1-2016)标准限值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烤漆房产生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用“过滤棉+光催化+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1-2016)标准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放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6-52-03-080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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