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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80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燃气(集团)天然气支线管道有限公司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808号)的规定,经认真测算,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降低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居民用气价格
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由现行的3.2元/立方米降低为3.06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由现行的3.6元/立方米降低为3.4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由现行的4.5元/立方米降低为4.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日期
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妥善做好气量确认,你单位要及时对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所对应气量的抄清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因客观原因不能抄清的要采取公允方式对调价前后气量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用户应享受的降价金额不受折损。
(二)严格执行降价政策,年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不折不扣执行降价政策。
(三)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你单位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降低后天然气销售价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你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引导公众准确理解降低天然气价格对改善民生、助力天然气加快利用和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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