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亮水坪组团A10-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编号:YUNYANG-1-出让-70号)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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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云阳县亮水坪组团A10-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编号:YUNYANG-1-出让-70号)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使用权出让公告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云阳告字2019-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分所云阳支所公开出让宗地名称: 亮水坪组团A10-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编号:YUNYANG-1-出让-70号)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xa0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YUNYANG-1-出让-70号

(二)宗地名称:亮水坪组团A10-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宗地位置:亮水坪组团民德小学后侧

(四)土地面积:土地面积17467.3平方米(26.2亩),具体四至边界以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亮水坪组团A10-03/03号地块出让用地范围图》坐标为准。

(五)土地用途:居住用地(R2)

(六)出让年限:住宅50年,商业40年

(七)容积率:≤1.5

(八)建筑密度:≤35%

(九)建筑限高:≤60米

(十)绿地率:≥30%

(十一)保证金:4366.83万元

(十二)起始价:4366.83万元

(十三)加价幅度:50.00万元

(十四)停车位:(1)二类住宅(100m2≤建筑面积≤200m2)1.2个/户;(2)三类住宅(建筑面积<100m2)1个/户。(3)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等住宅配套用房1个/100m2建筑面积。(4)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十五)其他条件:(1)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每100户20平方米;(2)为避免该地块拟建建筑对龙脊岭山脊线造成遮挡,破坏城市整体轮廓线,其建筑高度需在方案设计阶段作进一步分析论证。

(十六)土地现状:红线内场地未平整,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该宗地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从事商品房开发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本县,则须在本县境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三、土地出让方式

报名时限内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竞买该宗地,以网络竞价方式出让; 报名时限内不足两家报名竞买该宗地,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10日起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申请人可以与纸质原件进行核对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以下同)到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竞买申请文件格式及资料详见出让文件)。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为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

(三)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分所云阳支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将在2019年9月30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领取网络竞价帐户信息通知单按规定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

六、竞买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活动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竞价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0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联交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地点:宗地现场。

申请人可自行或与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现场踏勘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18166411999

(二)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云阳支所服务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开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让价款,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按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六)竞价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七)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及现场条件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指标。

八、 联系方式

xa0 xa0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委托人: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受托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分所云阳支所

联系地址: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聂永春

联系电话:55522337

开户单位: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阳支行

银行帐号:3100018429200083858

xa0

2019年9月9日

xa0附件:

YUNYANG-1-出让-70号亮水坪组团A10-03 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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