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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财办建〔2019〕69号)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的通知》,结合各地自愿申报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市(地)、县(市)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了评审,现将确定的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财政厅经贸处联系。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经贸处 0451-53001556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0451-87708100
省商务厅纪检举报电话: 0451-82621452
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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