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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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函〔2019〕26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强调成效。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包括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指标。

(二)注重创新。重点考察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举措,以及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产生的推动作用。

(三)鼓励融合。重点考察制造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情况,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效率提升、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降低情况。

二、支持方向

积极鼓励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加服务转变,拓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增值服务。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实现企业在服务中收益、在服务中增值、在服务中创新,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具体支持方向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9号)。

三、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常经营两年(含)以上。组织结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特色且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的服务性公司,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支撑。企业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的项目不少于2个,且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企业最近一年的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含);

(2)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8%以上(含);

(3)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利润比上年增长8%以上(含)。

2.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近两年内新实施的服务化转型项目,项目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企业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示范平台应为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须满两年;

(2)最近两年为3家(含)以上制造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专业服务或综合服务;

(3)具有集聚技术服务资源和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长期合作服务机构2家以上,形成较完整的服务链;

(4)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类服务机构不少于5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数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四、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认真填写《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附件表1、2、3)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我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附件表1、2、3);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服务性公司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独立的服务性公司章程等;

5.企业近年有关服务型制造项目合同、投入及成果等复印件,如服务型制造生产线改造软硬件设备的购买发票、因实施服务型制造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等。

(二)评审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预选名单。

(三)公示。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预选名单,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行文认定并给予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9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雍艳惠 0951-6888042 18995095790

附件:1.《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2.《银川市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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