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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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包工信党字〔20199号

各科室、二级单位、党支部: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发扬斗争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我局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科室、二级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7.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8.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2.严禁违规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严明两节期间的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内部管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机关纪委将联合派驻工信局纪检组加强对两节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各种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关于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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