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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子台案秤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永康地区6家企业的6批次电子台案秤产品,不合格2批次,批次不合率为33.3%。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温度试验、稳态湿热等项目。
(2)操作电子计价秤过程中,应当规范使用、定期维护,以确保在检定周期内计量性能符合要求。
(3)农贸市场贸易结算时,应当注意电子计价秤是否经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查看检定合格标签和有效期。
(4)如果对所购货物的称重结果存在疑问,可到就近的公平秤进行复称,以确定称量结果的准确性。
(1)置零和零点跟踪的最大效果不合格,对使用没有直接影响,是生产企业不熟悉标准相关要求。
(2)温度试验、稳态湿热项目不合格,表明在温度偏高或偏低或潮湿环境下,称量结果不准确。
总而言之,电子计价秤检测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称量结果的不准确,容易造成贸易结算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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