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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牧医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合川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我区贫困村内的申报主体及与产业扶贫结合紧密的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标准化规模猪场及种猪场建设选址应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2、标准化规模猪场及种猪场建设申报主体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建设的标准化生猪规模场应推行自繁自养生产方式,要建有与规模相应的妊娠母猪舍、产房、保育舍、育肥舍等标准化圈舍,标准化圈舍面积应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成后饲养能繁母猪能力不低于100头、年出栏育肥猪能力不低于2000头;新建的种猪场建成后年供种能力可达10000头规模,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5年以上。
5、有土地流转合同(自有土地除外),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
二、建设内容
新建标准化规模猪场圈舍面积不小于3000m2(建成后饲养能繁母猪能力不低于100头、年出栏育肥猪能力不低于2000头),新建的种猪场及标准化猪场应符合用地、环保、动物防疫条件等相关要求。标准化猪场推行自繁自养模式,须建有相应的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完善必备的饲养设备。猪舍应为封闭式带窗圈舍,猪舍内外墙壁抹水泥砂浆;安装产床、定位栏、水帘空调、饮水器等养殖设施;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防疫消毒等设施,接受技术培训指导。
三、补助标准
(一)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
补助环节: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新建标准化规模猪场圈舍。
补助标准:建设的自繁自养规模猪场,应具备与养殖场配套的防疫、环保、饲养等生产设施设备,按照相关建设要求,经验收合格,对规模猪场建设产能年出栏生猪可达2000-2999头,建设圈舍面积在3000平方米-3999平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产能年出栏生猪可达3000-3999头,建设圈舍面积在4000平方米-4999平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产能年出栏生猪可达4000-4999头,建设圈舍面积5000平方米-5999平方米,补助不超过50万元;产能年出栏生猪可达5000头以上,建设圈舍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补助不超过60万元;每个规模猪场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规模猪场建设以来业主申报享受了补助圈舍建设的同内容项目不纳入该项目政策扶持。
(二)种猪场建设
补助环节: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新建种猪场圈舍和专用洗消中心建设
补助标准:新建的种猪场应符合用地、环保、防疫相关要求。建成后年供种能力可达10000头规模,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相关建设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按圈舍面积给予200元/m2的建设补贴,该项种猪场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场;建设种猪场生物安全防范的设施,主要建设种猪场对生猪运输、物料、车辆等消毒的专用洗消中心,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包括清洗车间、通风干燥车间等,购置安装清扫、预冲洗、泡沫浸泡、高压冲洗、烘干等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按建设投入(含设备购置安装)不超过50%进行补助,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场。
四、实施进度及要求
(一)实施进度
项目批复下达后1年以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种猪场、规模猪场建设选址、完善用地及环保手续、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等应提前先行启动实施,以尽快实现新增生猪产能目标。
(二)有关要求
1、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种猪场建设项目实行公开申报评审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申报补助的建设内容未享受其它政策补助。
2、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的单位,如实填写《2019年合川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由其所在镇街兽医站初审并报镇街政府同意后,与其他附件材料一起提交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3、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
4、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种猪场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5、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须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五、资料报送。
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在合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的“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一)报送内容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如实提供一下申报资料(5份):
1《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不得擅自更改格式。
2营业执照(无执照的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租赁期年限5年以上(无合同的自家承包土地应提供土地确权证复印件或村委会说明)
4环保备案登记表或环评报告
5提供用地测绘图并圈定红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及规划布局平面图
6订了代养合作协议的申报主体提供与代养公司合作协议。
2、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报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2份)
(二)报送时间
2019年9月20日18:00前,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未申报该项目。
(三)报送方式
各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资料分别报送至区畜牧站(4份)和区财政局(1份),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将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区畜牧站(1份)和区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方案和汇总表电子件报送至邮箱986042185@qq.com。
区畜牧站联系人(407室):孙小青电话: 42750891
区财政局联系人 (423室):唐忠元电话:42831123。
附件:
1、《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合川区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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