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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文旅委发〔2019〕44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文艺家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群众文化活动的规范管理,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活动数量和规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是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一定要强化演出舞台和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二、强化各类活动阵地管理和使用。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演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的管理和使用,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提供阵地保障。
三、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活动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及时到公安、消防、文化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审查、报批、备案等工作。 对以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的名义举办各类活动,活动承办方须提前将活动方案(含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组织机构、活动内容、经费来源、宣传方式等)报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举办。区文化旅游委将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不齐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坚决停办。
四、坚持务实节俭。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防止铺张浪费,注重节俭办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切实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严禁借文化活动搞商业投机和不正之风,严禁违规制作发放纪念品和集资摊派。
五、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群众文化活动特点,制定详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活动中出现的的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如遇恶劣天气要及时停止活动并安全疏散观众。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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