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
产品
采购
企业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
吉安镇人民政府下设政府机关、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五大机构,其中政府机关包括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规环办、民政办、计生办、经发办、食药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农业、林业和水利。与上年比无变动。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未机构改革部门说明: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50.55万元,支出总计4,150.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98万元、增长33.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是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等;文化支出增加是因为增加了广电站转入人员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及交通运输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建了农村四好公路。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40.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04.84万元,增长29.80%,主要原因是拨入了新建农村四好公路款等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8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9.76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8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79万元,增长36.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广电人员经费及新建农村四好公路。其中:基本支出1,723.73万元,占42.17%;项目支出2,363.64万元,占57.83%。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1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在今年已经大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4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84万元,增长29.80%。主要原因是拨入了新建农村四好公路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2.92万元,增长59.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农村四好公路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9.7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79万元,增长36.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广电人员经费及新建农村四好公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9.48万元,增长64.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支出了基础建设专项经费农村四好公路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1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在今年已经大部分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26万元,占25.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00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进行了普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91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6万元,增长173.84%,主要原因是转入广电人员纳入文化经费,人员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2.19万元,占25.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58万元,增长280.39%,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年初由民政局统一预算,部门年初未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43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65万元,增长30.3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进行了普调,人员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30.84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333.07万元,占8.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07万元,增长397.12%,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368.69万元,占9.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6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00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增加3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70.47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在职人员退休。
(10)农林水支出865.50万元,占2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25万元,增长84.0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进行了普调,村干及社干误工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7万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进行了普调,广电站转回人员7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3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水费电费气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本年支出29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该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4万元,下降50.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0万元,下降45.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加油、保险、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4.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应急、维稳、招商方面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4万元,下降61.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8万元,下降55.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1,2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气费及电话通讯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1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打紧开支,减少了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4.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568699
C:fakepath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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