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总体部署开展2019年第2次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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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万州建管〔2019〕53号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
总体部署开展2019年第2次中心城区在建工程
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部署,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总体部署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渝建质安〔2019〕15号)、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总体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19〕7号)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四不二直要求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主线,以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为抓手,严控事故灾害、整治重大隐患、开展集中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应急值守,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庆期间绝对安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颜森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向飞为副组长,质安科、质监站、安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全面负责此次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根据四不二直”工作原则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结合我区实际,质监站、安管站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为组员,组成三个检查执法小组开展此次综合执法工作。经随机抽取,三个检查执法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检查组组长:黄赤明 区质监站总工
成 员:邬 刚 钟 伟
第二检查组组长:陈 云 区安管站站长
成 员:姜铁军 彭 渊
第三检查组组长:刘晓春 区质监站副站长
成 员:石 健 张 伟
检查小组应采取询问、查阅资料、查看实体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当场反馈检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停工)通知书,该立案查处的,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检查范围
第一检查组:原龙宝片区,以苎溪河为界。
第二检查组:原天城片区,以苎溪河为界。
第三检查组:原五桥片区。
五、检查时间
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0月10日。
六、检查内容
(一)建设手续
在建工程项目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情况
(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五方责任主体的法人授权书签署情况,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情况,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
(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
排摸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主要包括: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
(四)主要管理人员台账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人账相符、是否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阶段性验收参建各方人员是否到位,是否采集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集体照片并附在台账内。同时填写《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台账及到岗情况抽查记录表》,并采集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集体照片附后。
(五)工程质量管理
重点检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隐蔽记录、阶段性验收签字完善情况;按图施工情况;高边坡、高切坡、深基坑处置情况;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质量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有无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情况;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盲目抢赶工期情况。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重点检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易引发“六类事故”突出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高温汛期安全施工方案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日周月”检查及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及台账建立情况;对监理、建设及上级管理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七)监理单位履职情况
重点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情况;细化质量、安全监理内容情况;制定质量、安全工作旁站方案及实施情况;监理月报、例会开展情况;及时完善有关工作记录、签字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小组在本次检查中切实做到与安全稳定“四大行动”、“建安”系列集中执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以整顿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为主线,认真查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实体、行为、人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对项目经理存在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住建委文件要求进行扣分处理。
(二)各检查小组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一线,亲临现场,认真履行检查要求,切实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检查小组应做到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给受检项目增加负担。
(三)各检查小组于10月10日前分别将本组质量、安全检查执法情况汇总到质监站、安管站,质监站、安管站按职能职责分别梳理本次检查情况并形成汇总材料后报质安科。
附件: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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