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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19〕325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定涪陵至丰都、龙河县际班线
客运票价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涪陵至丰都、龙河客运线路运营的实际情况,经与丰都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商议,我委对涪陵至丰都、龙河客运票价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重新核定的票价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涪陵至丰都、龙河客运票价详见附表(始发站高山湾交通枢纽简称高山湾,计价单位:元/人次)。
二、涪陵至丰都票价为中准价,不包含客运中准价上浮10%、燃油附加、旅客站务费,客车经营者不得向在站外购票上车的乘客收取旅客站务费。
六、搞好明码标价。在客运站点和营运车厢内的醒目位置向乘客公示票价,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价格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运管举报电话:72222667。对擅自提高票价和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七、我委《关于调整涪陵县际班线客运票价的通知》(涪
发改委发〔2019〕291号)中,涪陵至丰都、龙河客运票价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涪陵至丰都、龙河客运票价表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区府办、政协办,涪陵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丰都县发改委,丰都县客运站、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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