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环资〔2019〕374号
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海岛大花园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展示海岛特色和亮点,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大花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支持和指导,共同推进海岛大花园建设。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19年8月27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