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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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政办: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承办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人大办:主要承担本级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方面职责。

经发办:主要承担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社会经济统计、招商引资和各项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存档和保管等方面的职责。

民政办:主要承担城乡低保、五保、优抚的申请办理与发放,优抚对象的安置和殡葬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的办理、审批与发放,所属辖区的救灾救济工作,残疾人事业和残疾证的办理和老龄证的办理等方面的职责。

计生办:主要承担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再生育审批申报,申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放弃再生育奖励、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避孕药具发放、计生技术服务宣传咨询,违法生育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职责。

综治办: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外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征集社会各界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推荐上报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职责。

城建办:主要承担辖区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城镇建设工作的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村民建房的审批与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管理、协助主管部门查处违规、违法建设、环保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饮水源的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食药监办:主要承担贯彻实施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受上级委托的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机、农技、农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职责,承担移民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及落实,指导移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处理移民日常矛盾纠纷,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组织移民的相关技术技能培训;监管村、社三峡移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移民资料档案的收集、立卷、存档和保管等方面的职责。

财政所: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镇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各项财政资金、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村(居)财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等方面的职责。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职责。

社保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企业退管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食品卫生安全、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职责。

清洁办:主要承担市政管理、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收取垃圾处置费及占道费、场镇路灯及绿化树的管理和户外广告管理、消防等方面的职责。

交安办:主要承担交通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日常管理监督、交通建设与交通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职责。

安监办:主要承担镇安委会日常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镇安全工作的形势,向安委会提出合理意见、对策和措施;抓好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安委会成员单位所负责事项进行巡查、抽查和联合检查;镇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按照规定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并组织抓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5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5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4

0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预算管理级次

省级单位

地(市)级单位

县级单位

乡镇级单位

1

四、按事业单位分类

行政类

1

公益一类

公益二类

生产经营类

暂未明确类别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05.89万元,支出总计5,805.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73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有上年结余419.10万元,用于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386.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86.46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6.8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19.1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4.55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69.31万元,占47.23%;项目支出2,870.76万元,占52.7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2万元,下降6.3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8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46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1.26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民政优抚年初未纳入预算,由财政局发放,决算时计入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9.1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4.55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4.53万元,增长57.43%。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民政优抚年初未纳入预算,由财政局发放,决算时计入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9.1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2万元,下降6.35%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7.95万元,占23.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6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72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1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4.47万元,占3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67万元,增长332.22%,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年初未纳入预算,由财政局发放,决算时计入决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15万元,占4.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2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34.71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追加了预算:中央水污染治理、河长制工作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621.78万元,占1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78万元,增长344.1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支出计入该功能科目内。

(7)农林水支出1,233.91万元,占2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06万元,增长71.65%,主要原因是广电人员增加刚性支出增加210万元,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增加305 元。

(8)交通运输支出38.19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追加农村公路养护费。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追加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8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增加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追加地质灾害防治。

(11)住房保障支出100.11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43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3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4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食堂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2.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2.56万元。本年收入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78万元,下降99.55%。本年支出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22万元,下降99.31%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3万元,下降32.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3万元,下降32.0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8.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9.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客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万元,下降44.0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1万元,下降44.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4批次2,8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食堂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81万元,增长159.53%,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广电人员调入和其他在职职工刚性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3.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在平时工作中,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49661029

附件1:公开表样(来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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