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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公竞审联办〔2019〕2号
重庆市涪陵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査制度2019年
工作重点》的通知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8〕49号),根据《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査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的通知》(渝公竞审联办〔201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制定了我区《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
重庆市涪陵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发布)
附件
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19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8〕4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探索依法建立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有关考核。[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配合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
今年国家将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适用例外规定、责任追究等配套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文件出台的时间节点,对表对标抓好贯彻落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政策制定机关配合落实)
三、切实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8〕49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与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的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各政策制定机关分头落实)
四、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在2017—2018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可以每三年进行一次,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要逐年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各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清理步骤和要求参照涪陵府办发〔2018〕49号文件“四、定期评估,有序清理”部分。其中,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由实施机关负责清理并报区政府审定。(各政策制定机关分头落实)
五、深入研究特定行业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问题
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专题研究、联合调研等方式,分析评估相关政策对公平竞争的影响,发布评估报告和典型案例,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2019年第6号)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政策制定机关配合)
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培训
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增强公平竞争意识,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政策制定机关分头落实)
八、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经验
各部门和单位的牵头科室[原则上为法制(规)科或综合性科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内部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审查和清理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成效。畅通信息渠道,总结经验成果,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附涪陵府办发〔2018〕49号文件附表1、2、3、4)报送区市场监管局(有主管部门的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政策制定机关配合)
九、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
结合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督查结果通报公开机制,增强督查刚性约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政策制定机关配合)
重庆市涪陵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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