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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2019〕138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9年区域性特色产业先建后补
直接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农业服务体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3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40号)相关要求和区政府审定的资金使用方案,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2019年区域特色产业先建后补直接补助资金660万元。
二、重点支持区域
重点支持乡村振兴西郊示范片环线区域。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铜梁辖区范围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情况。
四、资金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粮食、生猪、蔬菜三大保供产业和柑橘、生态渔业、特色经果(含蚕桑)三大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延长产业链建设。
五、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农业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不超过60万元,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不超过1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除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外,其余实施单位均参与股权化改革。
(二)建设补助依据
项目建设内容若无区农业农村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项目补助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
(三)资金管理要求
1.项目补助实行区级报账、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项目补助。
2.项目建设纳入实施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自筹资金纳入项目总投资,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账户,并按区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建设内容使用。
3.参与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严格按照区里出台的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铜农改办〔2016〕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自愿、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进行合理详细的资金测算,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方案》(附件1)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报送项目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后予以上报。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2.所有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2557859@qq.com。
七、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前
联系人:周灵;联系方式:45695682。
附件:1 项目申报方案.doc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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