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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府办发〔2019〕8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北碚区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北碚区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92号),结合北碚区老年教育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整治生态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统筹保障,促进多方参与,教育主体多元,增强社会活力,扩大并逐步优化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快形成符合北碚区实际的老年教育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创新老年教育体制,建立政府统筹老年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共资源开放机制,营造多方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和发展格局。
城乡统筹与差异化供给相结合。统筹规划全区老年教育发展,分类指导城乡老年教育发展,充分考虑城乡及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实施差异化供给。
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把办好老年教育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代际传承的有效举措。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创新丰富老年人学习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
开放办学与多元化教学形式相结合。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积极发展社区和农村老年教育,提升职业院校服务老年教育的能力。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筹、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格局,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参与老年教育的老年人达到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20%以上,总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其中参与远程老年教育的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1.发展基层老年教育机构。完善基层村(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在社区教育学校、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科普大学等开辟老年学习专栏,建设一批街镇、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点)。建立健全“区—街镇—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加强对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力度。落实重庆市老年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加强老年教育机构管理,单位或个人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需到区教委、区民政局备案登记。(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2.整合利用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学校、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科普大学等资源,区内各展览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机构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并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参观学习记录,每年统计上报区教委。支持各类学历教育机构、成人教育机构挂牌老年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各种老年协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以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实施北碚职教中心老年教育中心培育计划,每月定期开展老年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各街镇)
3.推动老年大学提档升级。北碚老年大学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学开放度,从固定校址向多校区转变。北碚老年大学要充分发挥区老年教育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在教学指导、学习资源配送、人员培训等方面为各老年教育教学点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北碚老年大学)
(二)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1.丰富老年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树立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实现人生价值。(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2.创新老年教育方式。积极探索体验学习、现场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在北碚学习网开设老年学习专栏,在社区教育微信平台开展老年学习资源推送服务。促进老年学习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和各种主题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委老干部局、北碚老年大学、各街镇)
3.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设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组织开展“碚城干部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关工委、各街镇)
4.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积极探索、支持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重点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北碚老年大学、各街镇)
(三)优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1.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依托重庆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党员教育红岩网、重庆有线789老年教育课堂和北碚学习网、科普大学等网络平台积极开展老年远程教育。丰富北碚学习网老年教育内容,微信平台适时推送学习资源,建立北碚学习网积分管理与激励机制,提高老年人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巩固和扩大老年远程教育试验区成果,加强村、社区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科协、北碚老年大学、各街镇)
2.加强理论政策研究与交流合作。依托北碚老年大学等老年教育结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对老年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加强与区内外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理念和做法,提升我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北碚老年大学、各街镇)
(四)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机制。对老年大学为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予以适当补助。对合格的老年教育机构,予以办学经费适当补助;对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支持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培育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五)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培育一批专业人才。支持鼓励在碚院校开设养老教育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2.建设一支教师队伍。为北碚老年大学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扩大管理人员数量,编制纳入举办部门统筹管理。老年大学在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享受同级学校同等待遇。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成立一支老年教育志愿者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镇)
五、重点工作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主要内容。打造评选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学习点)、老年学习团队,促进老年人阳光、健康、向上、和谐生活。发挥老年人的阅历、智慧、才能优势,引导老年人以优良传统、优良家风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作出积极贡献。(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北碚老年大学、区关工委、各街镇)
(二)培育一批先进老年教育机构。
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扩大教学场所。优化老年教育学习点布局,建设一批示范性的村(社区)老年教育学习点,到2020年,全区90%以上的街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老年学习点。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的办学典型。贯彻落实国家对举办老年教育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星级老年教育机构培育计划,支持城市老年教育机构在适合避暑、“越冬”的地区,建设老年人暑期、寒假体验学习基地。(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三)推进老年教育资源开发。
整合利用北碚社区教育、科普教育,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积极开发一批以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养生保健护理知识为目的的老年教育课程教学资源。(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协、各街镇)
(四)推进远程老年教育工作。
依托北碚社区教育学院成立北碚远程老年教育学院,在北碚学习网开设老年教育专栏,开发推送老年学习资源,实现老年远程教育北碚全域时时通,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到2020年,力争全区80%以上的村(社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各街镇)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民政、文化、老龄、团委等区级部门密切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建立老年教育与社会事业、老龄事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推进制度。有关部门和各街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承担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任务,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有关老年教育发展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二)经费保障。
采取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资的方式,完善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支持改善等项目。区财政根据区内老年人口数量安排老年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老年教育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氛围营造。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老年人的教育权利和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老年学习风尚。(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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